甘文交公[2019]1-3号
根据《甘肃省罚款没收财物管理办法》及《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以下罚没房产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标的一:秦安县蔡林路北坛明珠苑A区中心绿地地上房产(幼儿园),《没收违法建筑物移交清单》显示建筑面积为1349.56平方米,挂牌价2502444元,交易保证金85万元。
标的二:秦安县御怡园商住小区地上房产(地上车库),《没收违法建筑物移交清单》显示建筑面积为1051.47平方米,挂牌价2268405元,交易保证金75万元。
标的三:秦安县时代丽都(B区)6#、7#楼之间二层地上房产,《没收违法建筑物移交清单》显示建筑面积为304.8平方米,挂牌价475896元,交易保证金15万元。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受让;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相应的支付能力;
3.受让方须满足房产所在地相关政府及房产管理部门限购政策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20日17时。
2.意向受让人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下载《资产转让交易文件》及相关报名资料,按要求向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邮箱(cq1@gansucaee.com)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上述邮箱反馈的《资格审查确认表》中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转让标的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成交后受让人需自行与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协调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等有关手续,并承担不能办理转让标的权属登记的风险及全部责任。
4.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
5.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相关转让信息及要求详见《资产转让文件》。
四、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东金公路290号甘肃文交大厦19楼
电 话:0931-2825555
联 系 人:赵先生18215108673 李先生18609445007
网 址:http://www.gscaee.com
微信公众号:gswjzx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19年1月31日
标的展示:
标的一:
标的二:
标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