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2日
甘文交公[2018]11-1号
根据《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新营保护站位于和政县城关镇龙泉村、西关村(前川新区)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宗地编号 |
2014-20 |
土地证号 |
和国用[2015]002号 |
位置 |
和政县城关镇龙泉村、西关村(前川新区) |
面积 |
61351.00平方米(约92亩) |
土地性质 |
出让 |
规划用途 |
商住 |
剩余使用年限 |
商业剩余35.94年,住宅剩余62.94年 |
挂牌价 |
2616.74万元 |
交易保证金 |
1000万元 |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及资金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均可参与受让;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其他受让资格及条件具体详见《交易文件》及《受让须知》。
三、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2月19日17时;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官网下载《资产转让交易文件》及相关报名资料,按要求向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邮箱号(cq2@gansucaee.com)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且在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注:为确保资格审查及交易保证金及时到账并进行核对,提醒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时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报名无效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经资格审查合格且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上述邮箱反馈的《资格审查确认表》中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踏勘标的;
3.意向受让方踏勘标的时应携带报名资料的全部原件,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核查要求的,可以踏勘标的并签署《现场勘察纪要》,取得受让资格;不符合核查要求的,或未现场踏勘标的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取消受让资格;
4.其他详见《交易文件》;
5.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四、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煜峰工业园雁儿湾文化艺术区。
联 系 人:罗女士 13619310406
网 址:http://www.gscaee.com/
微信公众号:gswjzx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