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兰州地区)转让公告

时间:2020-10-26 来源: 作者:

甘文交公[2020]10-4号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现将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兰州地区)公开转让(不含车辆号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二、受让方资格及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法人单位、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6日17时;

2.竞价开始时间:2020年11月7日上午10:00;

3.请意向受让方在2020年11月6日17时前自行登录阿里拍卖官网按要求报名;阿里拍卖官网(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3w.6688509.contact.1.309f78ddssK53V&user_id=2206917880162)。

4.受让成功者因自身原因放弃购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四、转让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转让,具体详见阿里拍卖官网。

五、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价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未成交的受让方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退还时间以支付宝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信息与交纳保证金账户名称不一致的,视为未交纳交易保证金,不得参加本次资产转让交易活动。(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六、特别提醒

1.有意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亲自实地标的踏勘,未标的踏勘的或未签署《现场踏勘声明》的不得参与本次转让活动,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车辆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车辆按现状拍卖(不含车辆号牌),拍卖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图片、工作人员的介绍仅供参考,不视为对拍卖标的的品质的承诺和担保。   

2.受让人应与2020年11月6日10时前将《资格审查确认表》上传至阿里拍卖取得受让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的或未按要求递交全部报名材料的意向受让方,不得参加本次资产转让交易活动。

七、标的过户、转籍及交割

1.标的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于1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在车辆移交过程中须支出的合理费用和转籍过户前因历史原因未按时审验产生的欠费、滞纳金以及交通违章罚款等)均有买受人承担。

2.未成交的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原路径无息退回。

3.拍卖成交后,每辆车产生的停车费(如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罗女士:13619310406  任先生 18189504031

车辆踏勘联系人:

白银景泰车辆勘察联系人:崔先生 16609438006

会宁车辆勘察联系人:    张先生 13809303884

兰州车辆勘察联系人:    高先生 18209318656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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