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公告 | 甘肃报业集团四台机动车辆转让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甘文交公[2020]12-9号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现将甘肃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台车辆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情况说明

注:转让标的不含车牌

二、受让资格及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单位、自然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均可参与受让。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2日17时。

2.竞价开始时间:自由竞价期:2021年1月13日10时——2021年1月14日10时。

限时竞价期:2021年1月14日10时开始。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金钥匙网络竞价平台按要求注册。

4.受让方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放弃购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5.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以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按要求发送至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邮箱(cq2@gansucaee.com),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意向受让人按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在上述邮箱中反馈的《资格审查确认表》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五、特别提醒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标的踏勘,未签署《现场踏勘纪要》的意向受让方不得参与转让活动,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标的按现状转让,并以现状为准;标的所有信息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甘肃文交中心对其品质、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形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质、完好程度、可用性等)承担责任;以任何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或描述以及制作的图片、文字说明和估价等均仅供参考,若有与标的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标的现状为准。

六、标的交割及付款

受让方需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东金公路290号甘肃文交大厦

联系人:曹先生  13919982343

电话:0931-4873649

网址:http://www.gscaee.com/

微信公众号:gswjzx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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