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文交公[2018]10-1号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废旧设备及物资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标的一、天津市新耀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氨全自动晒图机1台,型号为HSW-4500CH,设备购入时间为2010年10月,挂牌参考价28246元,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500元;
标的二、天津市新耀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氨全自动晒图机1台,型号为HSW-4500CH,设备购入时间为2011年11月,挂牌参考价42369元,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3000元;
标的三、天津市新耀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氨全自动晒图机1台,型号为HSW-4500CH,设备购入时间为2014年3月,挂牌参考价79288元,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4000元;
以上设备均以现状转让,整体打包优先。
标的四、热镀锌立柱一批,规格为80*80*1.86,1.8m,挂牌参考价为26元/根,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
标的五、φ40柱一批,规格为3.25毫米,1.5m,挂牌参考价为15元/根,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
标的六、镀锌钢丝一批,规格为300m/盘,挂牌参考价为42元/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
以上物资均以现状转让。
二、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三、受让资格和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受让。
2.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22日17时。
2.意向受让人在公告期内请自行登录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资产转让交易文件》及相关报名资料,按要求向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邮箱(邮箱号:cq1@gansucaee.com)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上述邮箱反馈的《资格审查确认表》中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按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人,由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现场踏勘标的,具体踏勘时间以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通知为准;意向受让人踏勘标的时应携带报名资料的全部原件(法人报名的还应携带公章),由转让方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核查要求的,可以踏勘标的并签署《现场勘察纪要》,取得受让资格;不符合核查要求的,或未现场踏勘标的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不予开通竞价权限。
4.其他具体事宜详见《资产转让交易文件》。
5.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3009号良志嘉年华(省政协南门对面)
电 话: 0931-8639057
联 系 人: 李先生18609445007 任先生18393589558
公众微信号: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