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甘文交公【2024】11-12号
受委托,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批物资,参考价25300元,保证金7000元。
二、报名期限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三、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通过邮件另行通知
四、拍卖时间、地点
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10:00 现场/网络拍卖
五、拍卖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的,采取现场/网络拍卖的方式进行;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的,按参考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本项目向买受人收取佣金为最终成交价的5%,且不含税费。
六、竞买报名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资金支付能力及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
1.意向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内发送资质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指定邮箱(woo18093183540@126.com),经主体资质审查合格反馈后,我中心发送《项目交易文件》;2.意向竞买人根据《项目交易文件》要求,将全部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清晰扫描件于2024年12月3日12时前发送至以上指定邮箱;3.意向竞买人提交的资料审核无误后,向以下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7时),保证金交纳凭证发送以上指定邮箱。我中心审核邮件反馈后续竞拍事宜。
户名: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02860025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万达支行
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账户名称须同提交的营业执照法人名称保持一致。名称不一致的,视为未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能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三)其他事项
1.竞买人提供的所有资质证明必须为同一人。
2.意向竞买人提交全部报名资料、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与我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件,并在成交后次日内一次性付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未成交的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原路径无息退回。
5.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拉运,如违约,将按照500元/天从保证金进行扣除。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标的拉运保证金,在完成标的全部移交拉运后未产生任何问题,则原路径无息退还。拉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在标的移交过程中须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受让方在拆卸、拉运过程中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事故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并应接受组织方及委托方调度。
6.标的按实物现状拍卖。我中心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我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7.其他具体事项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682765555康经理
18093183540吴经理
监督电话:0931-2117112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