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星家居广场部分临街一层营业性房产转让公告

时间:2018-07-17 来源: 作者:

甘文交产(公)7-2号



受委托,现将富星家居广场部分临街一层营业性房产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标的一:兰州市城关区草场街街道北滨河中路86号第1层第001号单独所有的营业性房产,证载建筑面积505.20㎡,挂牌价人民币30000元/㎡,交易保证金450万元。

标的二:兰州市城关区草场街街道北滨河中路82号第1层第001号单独所有的营业性房产,证载建筑面积1127.84㎡,挂牌价人民币30000元/㎡,交易保证金900万元。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一:《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177327号,房屋编号:620102012123001114001000012,登记时间为2010年5月7日,总层数9层。转让标的现处于抵押权登记状态,抵押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他项权利登记时间为2017年04月23日;截止本公告发布时,转让标的已租赁,租期3年,自2017年6月26日起至2020年6月25日止,租金按年依次递增,为90元/㎡/第一年、98元/㎡/第二年、106元/㎡/第三年,支付方式为1年一付。

标的二: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177328号,房屋编号:620102012123001115001000012,登记时间为2010年5月7日,总层数9层。转让标的现处于抵押权登记状态,抵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他项权利登记时间为2012年7月3日。截止本公告发布时,转让标的中约363㎡房产已租赁,租期3年,自2018年3月15日起至2021年3月14日止,租金按年依次递增,为107元/㎡/第一年、115元/㎡/第二年、123元/㎡/第三年,支付方式为1年一付。转让标的中约215㎡房产已出租给个人,租期3年,自2018年5月16日起至2021年6月14日止,租金按年依次递增,为90元/㎡/第一年、98元/㎡/第二年、106元/㎡/第三年,支付方式为1年一付;转让标的中约563㎡房产闲置。

以上标的均以现状转让。其中标的二可整体转让,也可拆分转让(拆分面积分别为215㎡、363㎡、563㎡,具体以实际转让及权属重新登记时测绘面积为准)。

三、受让资格和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及资金你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受让方须满足房产所在地相关政府及房产管理部门限购政策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五、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9月10日17时止。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告自动延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告延期最终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17时。

2.意向受让人在公告期内请自行登录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富星家居广场部分临街一层商铺转让交易文件》及相关报名资料,按要求向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邮箱(邮箱号:cq1@gansucaee.com)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上述邮箱反馈的《资格审查确认表》中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按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人,由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现场踏勘标的,具体踏勘时间以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通知为准;意向受让人踏勘标的时应携带报名资料的全部原件(法人报名的还应携带公章),由转让方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核查要求的,可以踏勘标的并签署《现场勘察纪要》,取得受让资格;不符合核查要求的,或未现场踏勘标的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不予开通竞价权限。

4.一次性付款的受让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按揭付款的受让人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成交价款的30%作为首付款,由转让方在成交后10个工作人内协助受让人办理按揭手续。     

5.其他具体事宜详见《富星家居广场部分临街一层商铺转让交易文件》。

6.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239169  

联 系 人:任先生 18393589558

李先生  18609445007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3009号(省政协南门对面)

网    址:www.gscaee.com

公众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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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