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文交公[2019]7-3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中商鑫天地(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500万元债权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 的 介 绍 |
标的名称 |
中商鑫天地(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500万元债权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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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债权 |
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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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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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率 |
年化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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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期限 |
2018年8月8日-2020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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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担保情况 |
该转让标的为净资产债权,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担保、质押等权利瑕疵和权利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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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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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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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 权 人 介 绍 |
债权人名称 |
中商鑫天地(深圳)实业有限公司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4403000938897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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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巷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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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宋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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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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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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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 务 人 介 绍 |
债务人名称 |
上海彧翼能源科技公司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310120MA1HKNED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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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559号W-113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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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成海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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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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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8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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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新能源设备、石油制品(除危险化学品)、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仪器仪表、日用百货、汽车配件及汽车装饰用品的批发、零售;新能源设备制造、加工(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提供车辆有偿服务;汽车租赁;汽车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其他受让资格及条件具体详见《交易文件》及《受让须知》。
三、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19年7月23日—2019年8月17日17时;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官网下载《债权转让交易文件》及相关报名资料,按要求向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邮箱号(cq2@gansucaee.com)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按照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上述邮箱反馈的《资格审查确认表》中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注:为确保资格审查及交易保证金及时到账并进行核对,提醒意向受让方在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报名无效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自行对债权人和债务人情况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债权情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债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我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4.其他详见《交易文件》;
5.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四、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55号甘肃金融国际大厦20-21层
联 系 人:罗女士 0931-4873648
网 址:http://www.gscaee.com/
微信公众:gswjzx
点击下载中商鑫天地(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500万元债权转让交易文件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