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文交公【2023】8-3号
受委托,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品牌 |
启用日期 |
里程数(km) |
参考价(元) |
保证金(元) |
|
1 |
江铃全顺 |
2013.01 |
175978 |
8800 |
6000 |
2 |
江铃全顺 |
2014.01 |
199154 |
8800 |
|
合计 |
17600 |
|
(1)以上标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踏勘为准。
(2)标的整体打包拍卖。
二、报名期限
三、现场踏勘
具体以邮件通知为准。
四、拍卖时间、地点
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15:00 现场拍卖
五、拍卖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的,采取网络拍卖的方式进行;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的,按参考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六、竞买报名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加。
2.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项目交易文件》(《项目交易文件》获取费用200元,以网银或电汇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二)报名程序
获取《项目交易文件》及交纳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友谊支行
账 号:101702000217850
交纳项目交易文件获取费用及交易保证金的账户名称须同提交的营业执照法人名称保持一致。名称不一致的,视为未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能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七、注意事项
1.竞买人提供的所有资质证明必须为同一人。
2.意向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标的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至有关部门咨询。意向竞买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买受人须在成交后次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登记变更保证金,在完成登记变更过户手续后原路径无息退还。
4.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和移交。意向竞买人须实地标的踏勘,未签署《现场踏勘声明》的不得参与拍卖活动。
5.标的所有信息均来自于委托方提供,我中心对其品质、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形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质、完好程度、可用性等)承担责任;以任何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或描述以及制作的图片、文字说明和估价等均仅供参考,若有与标的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标的现状为准。
6.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682765555 17794298929
公司官网地址:www.gscaee.com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