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产权交易60问(一)

时间:2017-04-07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年4月6日



产权的概念和基本属性是什么?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产权包括物权、股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是包含财产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经营权、收益权以及处置权的一组权利。

在市场经济中,产权的基本属性主要有:

(1)排他性。“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是产权排他性的典型诠译。产权的排他性包含着两方面内容:首先是要明确所有者主体,即明确资产归谁所有、归谁使用等问题;其次是要明确所有者客体,即明确归某个所有者占有、使用和支配的是哪些产权和哪些权利。

(2)独立性。只要产权关系一确立,产权主体就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自主地行使对产权的各项权利,谋求资产收益最大化,而不受同一产权上其他产权主体的随意干扰。

(3)可交易性。产权可以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手和让渡。 “四权”(即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既可以整体交易,其中的任何一项或任意几项的组合也可以交易。产权交易性促使资源从低生产力所有者向高生产力所有者转移,为提高产权效率创造了条件。

(4)可分性。在市场经济中,单一的财产所有权可收分离开来,并且可以落户在不同的产权主体手中。比如说某单位建有一个写字楼,这个楼的所有权是他的,但是他可以在保留所有权的前提下,将这个楼的使用权出让给承租人。

(5)收益性。产权的收益性是指产权所有者凭自己对财产的所有、使用而获取收益的权利,是产权所有者谋取自身利益,实现资产增值的主要手段。失去了收益性,所有权就没有了任何经济意义。

(6)法律性。产权的确定必须以国家法律为前提,产权主体行使其职能,产权客体发挥作用,都必须在国家有关法律的监督和保护下进行。可以说,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产权的其他特性也将不复存在。

(7)价格不确定性。由于不同的投资人有着不同的投资偏好,有着各自不同的实际情况,他们对同一份产权有着不同的预期,因此同一份产权对于不同的投资人来说有着不同的价值判断。